一、招标条件:1.1 本次招标北京市顺客隆副食品公司1.5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结构鉴定服务,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受托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为园区提供绿色低价电能,为园区运营降低成本的同时,获取项目投资运营收益。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状东西两个营业厅屋顶铺设光伏,西厅为1#楼,建筑面积6554m2,东厅为2#楼,建筑面积6114m2,总建筑面积12668m2,铺设光伏面积约为12668m2。装机容量: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1404MWp,交流侧系统容量1.308MW 。共安装N型660Wp组件2294块,110kW组串式逆变器8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4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33kW组串式逆变器6台。通过现有变压器低压侧实现并网(4个并网点),余电通过原有电力线路送至电网。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总投资:591.65万元。2.2 招标范围:对园区建筑的屋面结构承载能力进行复核并出具房屋技术鉴定报告,保证光伏项目建设不影响屋面结构的安全性,并要求光伏项目建设不破坏原屋面防水结构。包括但不限于(一)现场复测工作:荷载计算人员需自行完成现场剔凿及量测施工工作,验证现场数据与图纸是否一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荷载需求,结合现场查勘和抽样检测结果、图纸等,对房屋主体结构承重进行建模计算,并给出鉴定结论及建议措施,出具盖章版的鉴定报告。(二)过程服务:前期现场查勘、相关资料调查、数据抽样检测、建模计算、编制鉴定报告并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在结构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给出合理方案与建议。(三)后期服务:在提交鉴定报告后,应配合该项目后续工作,并提供技术解释及技术支持服务。2.3 项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位于顺平路与同顺路交口,毗邻顺义公园。2.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出具鉴定报告(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2.6结构鉴定的建筑物屋盖面积:约12668平方米。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 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B.具有省、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直辖市级市场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含主体结构、钢结构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3至少承揽过1个类似项目结构鉴定或结构承载力复核合同业绩。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税务机关出具)。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3.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平台查询结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3.11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开标前近三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9点 到2025年11月14日17点,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网上报名: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将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面件,另外单独提供一份可复制的word文档,内容为授权委托书 word 版(内容需包含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招标人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及时向项目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2)邮箱标题:北京市顺客隆副食品公司1.5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结构鉴定(投标人全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点(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16楼会议室,现场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提供一份投标文件递送登记表(见附件1)。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点(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16楼会议室。七、其他:7.1 投标人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廉政举报电话:022-66225078 ;廉政举报邮箱:zblzjb@bhjt.cn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603室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22-66879467电子邮箱:859177488@qq.com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一、招标条件:1.1 本次招标项目北京市顺客隆副食品公司1.5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受托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为园区提供绿色低价电能,为园区运营降低成本的同时,获取项目投资运营收益。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状东西两个营业厅屋顶铺设光伏,西厅为1#楼,建筑面积6554m2,东厅为2#楼,建筑面积6114m2,总建筑面积12668m2,铺设光伏面积约为12668m2。装机容量: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1404MWp,交流侧系统容量1.308MW 。共安装N型660Wp组件2294块,110kW组串式逆变器8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4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33kW组串式逆变器6台。通过现有变压器低压侧实现并网(4个并网点),余电通过原有电力线路送至电网。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总投资:591.65万元。2.2 招标范围:北京市顺客隆副食品公司1.5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编制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要求,满足银行、天津市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评审要求,并根据审查结论对报告中的遗漏、错误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具体以招标人委托合同为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含:项目概述,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产出方案,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研究结论及建议,相关附表、附图、附件等。项目财务测算参考《建设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相关要求。2.3 项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位于顺平路与同顺路交口,毗邻顺义公园。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完成全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资料;3.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3、至少承揽过1个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合同业绩;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税务机关出具)。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3.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3.10、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开标前近三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9点 到2025年11月14日17点,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网上报名: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将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面件,另外单独提供一份可复制的word文档,内容为授权委托书 word 版(内容需包含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招标人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及时向项目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2)邮箱标题:北京市顺客隆副食品公司1.5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投标人全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点(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16楼会议室,现场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提供一份投标文件递送登记表(见附件1)。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点(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16楼会议室。七、其他:7.1 投标人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廉政举报电话:022-66225078 ;廉政举报邮箱:zblzjb@bhjt.cn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603室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22-66879467电子邮箱:859177488@qq.com 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0日
一、招标条件:1.1 本次招标项目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某独立储能项目公司部分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受托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某公司拟将所持下属独立储能项目公司部分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储能项目项目备案容量为100MW/200MWh,总投资约2.6亿元,公司净资产约0.6亿元。2.2 招标范围: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公司就下属独立储能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的一致条件,结合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编制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某独立储能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集团投资决策所需报告质量与深度。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之日止。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内容类似(新能源行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中标通知书。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是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税务机关出具)。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3.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平台查询结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3.10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开标前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在职证明(加盖公章)。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 到2025年11月13日16:00,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网上报名: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将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面件,另外单独提供一份可复制的word文档,内容为授权委托书 word 版(内容需包含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招标人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及时向项目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2)邮箱标题: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某独立储能项目公司部分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投标人全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方式:邮寄或自送)。递交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603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16楼会议室。七、其他:7.1 投标人因不符合投发标人资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廉政举报电话:022-66225078 ;廉政举报邮箱:zblzjb@bhjt.cn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603室联系人:许工联系方式:022-66879262电子邮箱:xuxy@bhjt.cn 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北方超充之城”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项目南站示范站配套罩棚施工,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城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北方超充之城”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项目南站示范站配套罩棚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充电罩棚,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最大单跨12米,最高高度6米,包括不限于钢结构罩棚的制作、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并提供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11 月11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年11月17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投标人于规定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03领取招标文件或发送以上资料的盖章扫描件至fygs401@163.com获取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 月20日14 时 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 月20日14 时 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城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洞庭路新塘商务园9号楼6门101室联 系 人:房恩凯电 话:022-6620298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号联 系 人: 李岳峰电 话: 022-23239918电子邮件: fygs401@163.com
选聘项目:科金新兴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社会审计机构。科金新兴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社会审计机构选聘评审工作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经评审小组对参加比选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中选单位: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天津滨海新区新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选聘项目:科金新兴基金清产核资及财务报表审计事项。科金新兴基金清产核资及财务报表审计事项社会审计机构选聘评审工作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经评审小组对参加比选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中选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天津滨海新区新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一、项目概况1.采购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项目内容:公司2026-2027年所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配件及工时费、车辆保险理赔、车辆装具、车辆审验等。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4.安全目标: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伤亡事故率为零。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二类以上(含)车辆维修资质,营业范围包含车辆维修等相关业务。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3.具有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维修车间及维修设备,距离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5公里(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维修设备照片及位置证明)。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3日17时30分,投标人可网上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报名: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将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发送项目联系人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邮箱标题应注明:2026-2027年公务用车维修项目(参加投标人全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本公司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投递及相关事宜:1.投递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前。2.投标文件盖章并密封后于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前送达至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邮编300457(当面送达或邮寄)。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2. 开标地点: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楼310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3672172121;电子邮箱:1902808132@qq.com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一、项目概况1.采购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项目内容:公司2026-2027年所需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复印机、打印机、投影仪、办公电脑、办公耗材等)的供应及售后(包含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回收),对公司现有办公设备维修等工作。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4.安全目标: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伤亡事故率为零。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6万元。二、投标人资格及售后服务要求(一)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包含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维修相关业务)。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服务项目(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3.具有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及存放产品的仓库。4.具备曙光计算机、长城复印机、夏普复印机有效期内厂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售后服务要求:1.办公用品等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如未达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等)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成交供应商提供三包服务,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收回和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货物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要在2个小时内响应。采购人在响应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对解决问题的时限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处理时限内对问题货物实施包退包换。4.采购方在接收产品时,将对产品的尺寸、规格质量、其他要求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5.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方订单、维修需求后规定的时限内送到、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需与采购方协商交付时限,并送达采购人在天津市的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期完成交货(提供服务),采购方有权视具体损失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补偿经济损失或终止合同。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3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投标人可网上报名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报名: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将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发送项目联系人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邮箱标题应注明:2026-2027年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服务项目(参加投标人全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本公司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投递及相关事宜:1.投递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时00分前。2.投标文件盖章并密封后于2025年11月18日11时00分前送达至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邮编300457(当面送达或邮寄)。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时00分2. 开标地点: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楼310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3672172121;电子邮箱:1902808132@qq.com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根据《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后勤服务供应商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公投公司”)公务车车辆保险服务综合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一、综合比选基本情况2025年10月22日,按照公司行政后勤服务供应商选聘管理办法及综合比选程序,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公务车车辆保险服务综合评审活动。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共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了综合评比。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拟确定为公司公务车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二、公示范围和时间公示范围:通过集团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 10日止)。三、意见反馈详细内部比选评审资料可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到公司查阅。如有不同意见,请电话13323323636。我们将对反馈意见进行收集、及时处理。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11月5日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比选(二)采购人: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三)派遣人数:1人(四)服务期限: 2年(五)服务内容: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福利发放、社保缴纳等服务二、预算标准控制价:人员管理费用不超过500元/月/人。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程造价服务等范围内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近两年公司具有劳务派遣服务经验。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四、比选文件内容及要求(一)服务机构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资质。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务派遣服务资质证书、人力资源服务资质证书等;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具备项目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近两年相关劳务派遣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4.服务人员素质(包括学历、工作经验等);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7.报价书。(二)比选文件要求1.供应商的比选文件一律采用A4纸型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于骑缝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2.比选文件应进行外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比选招集单位不承担比选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参加比选单位。3.比选文件外层密封袋上不得有可以识别参加比选单位和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内容。4.参加比选单位应准备3份比选文件,并将比选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liup@bhjt.cn),邮件需注明内容“项目名称、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5.参加比选单位在参加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由参加比选单位自负,且比选文件概不退还。五、选聘方式(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询价比选方式。评审小组依据报价、资格资质等综合评选出排名第一的服务机构作为该项目服务机构。(二)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并将评审结果通知最终委托单位。六、比选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请于2025年11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将比选书面文件送至(当面送达或邮寄至)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未发送扫描版文件至邮箱的比选单位视为无效,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应文件恕不接受。(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909室,邮编:300457,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2-66228257)。 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 附件: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