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宣传公告 > 重点关注
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0-02-13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所有居民一旦发热,必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村医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二、患者在发热门诊就诊后,必须遵从医嘱接受治疗。

      1.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在发热门诊隔离治疗。

      2.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不具有呼吸道症状的,转入普通病区治疗;具有呼吸道症状且需继续在门诊治疗的,在医疗机构提供的单独区域接受集中治疗,治疗后需进行居家隔离;具有呼吸道症状但不需要继续在门诊治疗的,也要进行居家隔离。

      三、居家隔离的患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做到真隔离。发热门诊需及时将居家隔离患者的信息,向患者居住所在区防控指挥部报告。各区防控指挥部组织患者居住社区(村)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四、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来源:津云网)


版权所有: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天津市津房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 - 2020 www.bhjt.cn All Rights Reserved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331号         津ICP备0810025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