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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度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高速车辆救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03-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6年度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高速车辆救援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在集团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区域内(包括三个收费站),高速具体桩号为:津石高速K0+410至K30+410,共计30公里的高速道路实施车辆救援清障保障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对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高速公路范围内(包括三个收费站)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实施救援清障服务,及时清除故障车辆、事故车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2.3服务地点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主线、匝道、辅路及引道、三个收费站等点位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共计24个月。

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人与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招标控制价:160000元(包含安全生产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道路救援服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3月13日17:00截止),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jsgszhygb@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

4.2 本公司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通过报名邮件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盖章并密封后于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前送达至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一楼123室,邮编300280(当面送达或邮寄)。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海景大道站2楼会议室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2-63331228;邮箱:jsgszhygb@163.com


 

天津滨海新区津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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