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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道(轻十路—海滨大道油田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6-03-29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央大道(轻十路—海滨大道油田联络线)工程

二、建设项目概要
中央大道(轻十路—海滨大道油田联络线)工程有利于实现中央大道南北大通道贯通,加强滨海核心区、轻纺经济区与南港工业区的沟通。
本工程北起中央大道轻十路平交口,南至海滨高速油田联络线,路线全长约940m。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雨水)、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计划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12月竣工。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鑫盛商务园6号楼
邮编:300453
联系人:张威
电  话: 022-66222806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电话:022-59812345-6218
传真:022-59812396
联系人:杨秀妍     邮箱:sunword@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订工作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布工程概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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