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数字公司软件开发实施服务供应商选聘公告
一、服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海数字公司软件开发实施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5年12月底
(三)服务需求:梳理固化统一的法律事务管理流程,以企业运营和风险管理为核心,加强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的防控,构建管理信息化平台。
二、预算金额
不超过32万元。
三、资质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并提供承诺函;
2. 参加比选单位为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
3. 参加比选单位没有被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4. 参加比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转包、分包。
四、比选应答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应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业务能力:具有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开发实施的相关经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项目合同文件关键页扫描件;
3. 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含过往项目资质等内容;
4. 开发要求:具有技术开发能力,提供法律事务相关知识产权认证证书;
5. 体系要求:认证依据分别为ISO27001、ISO9001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 加盖公章的开发报价清单。
(二)应答文件要求
1. 应答文件一律采用A4纸型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于每页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上不得有可以识别参加比选单位和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内容;
3. 投标文件应进行外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比选招集单位不承担比选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参加比选单位;
4. 参加比选单位在参加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由参加比选单位自负,且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 参加比选单位应准备不少于三份应答文件;
6.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本单位组织评标小组,对参加综合比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中标单位,评选结果在集团官网上予以公示。
六、比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请参与比选单位于2025年12月03日(周三)将应答书面文件送至天津滨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804室,邮编:300457,联系人:马玏,联系电话:022-6622234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